有想歪的通通面壁

正確解答是用Pocky打架嘛呵呵(摸著你的良心再說一次啊

其實這篇隱藏了一個祕密、猜出來的話,可以在某一天得到獎勵(?

老實說寫神經病果然很開心呢(慢著

 

 

 

 

「喲!好久不見啊!」

「對啊、先找地方坐吧。」

我跟好久沒見的朋友約出來吃見面,其實平常都會在網路上聊天,約出來有些多餘,但這是有目的的。

因為今天是1111,在日本是Pocky日也是所謂的光棍節,同樣身為光棍的我們,出來吃飯湊合著擋擋閃光也是可以的。

「為什麼要特別約在今天啊?」

「今天、你不會不知道吧?」

我和他站在animate裡的書櫃前看新出的小說,他喔了一聲,然後整個人陷入了黑暗中。

「……你太過分了嗚嗚嗚…」

真是意外地消沉啊…難道說剛好告白失敗什麼的嗎?

「怎麼了啊?身為好友的我可以聽你說喔──」

「…真的?」

「真的。」

「不會打我?」

「怎麼會打你呢?」

朋友吸吸鼻子,左右看看有沒有人後,小小聲地湊到我耳邊說。

「其實、我之前在跟喜歡的人同……啊、幹──」

朋有的嚎叫響徹雲霄,店裡的所有人都轉過來看我們,店員甚至瞪著我們。

我無辜地看回去,再轉頭壓著朋友的頭向大家說抱歉。

「對不起啊、他剛剛撞到櫃子了哈哈哈──」

「乾哩娘誰撞到櫃子……不是你推我去撞櫃子嗎……說好不打人的…」

朋友含著淚嘀嘀咕咕,我哈哈哈幾聲又補上一腳,他總算安靜下來。

 

把朋友拖出店,我找了條沒人的暗巷把人推了進去,他緊抓著衣服啜泣。

「不…誰來救救我…」

「哼哼哼、你喊再大聲都沒用,沒有人會來救你的!」

「不、不要──呀啊──」

假音拉高音後還逼切,讓我原本想接下去的台詞都吞了回去。

「……拜託不要用那種聲音,你以為你是什麼萌妹子嗎?」

不過就是個二十八歲快要邁入中年的宅男。

「欸!你的心裡話都念出來了啦!我是配合你演的欸!你不是最愛這種凌辱系的?」

「誰啊你,我如此純良。」

我鄙視地看著朋友,明明就他先演起來的,到底誰愛演?

「那我只好告訴你妹妹,他哥哥的櫃子的第四排藏了妹系的凌辱系影片。」

幹!他怎麼知道我的收藏?等等、被他叉開話題了!

「說!」我抓著他的衣服,惡狠狠地瞪著他。「去死去死團第三條規定是什麼!」

「…不、我不知道第三條,是說有規定這東西?」

「第三條……好吧、我也不知道。總之,你這傢伙居然拋棄所有光棍、先馳得點!不用法院裁定,我現在就宣布你、有罪──死刑──」

「喂、來亂的啊!就說我話都沒說完!」

看他似乎真的沒說完話,我就大人有大量,再給他駁斥的機會。

「剛說到哪、喔對…我之前在跟喜歡的人同居……FUCK!都說還沒說完,為什麼又打我!」

「因為我火大。好了你可以繼續了。」

「幹……」朋友咬牙切齒地瞪著我,深吸一口氣後又繼續說。

「然後前幾天,他說他要搬出去了……」

「讚啦!」

「…我是很認真的在煩惱,哩賣溝亂啦!」

「啊是是是──」

我敷衍地挖挖耳朵,他氣得想衝上來揍我一頓,最後卻又縮了回去,深深地嘆了口氣。

「啊啊、該怎麼辦啊……」

這時候看到朋友真的很煩惱,再笑下去就太沒義氣了。雖然很火大他居然要脫離去死去死團去當現實充,但基於我們是朋友,他的戀情還是要支持下。

「啊你跟我說是想幹嘛?」

「問你點意見啊。」

…這到底是誠心的想問我意見,還是挖苦我?林北活到現在二十八歲連女生的手都沒牽過,居然要問我這種問題!

 

「你真的想聽?」

「嗯!」

朋友張著閃亮的眼睛看我,我冷冷地一笑。

「打暈、脫衣、丟上床就好了啊。」

「幹!這樣我會先被打暈、脫衣、丟街上啊!」

「那要丟之前,請那位先打電話給我,我等著錄影傳到U吐逼。」

「你是不是朋友啊嗚嗚嗚嗚、現在我的戀情就要像泡泡一樣要破掉啦──」

「那就讓他破吧,反正破的不是保險套。」

「什、什麼保險套!我跟、他又沒有用!」

我驚訝的看著朋友,現代人同居的話不是一天到晚都在H嗎?他居然沒有?

「…你、要不要看醫生?」

「幹!為什麼要用憐憫的眼神看我!我又不是不舉!」

「不是不舉怎麼會沒用?」

「那個、我們又不是在交往……」

「不是交往、那是砲友囉?」

朋友轉過頭很生氣地瞪我,唉呀、好像真的生氣啦,這人平常怎麼開玩笑都沒關係,但真的生起氣來連我也怕唷……我咳了一聲,連忙道歉。

「抱歉、所以呢?」

「…我們只是朋友。」

「那怎會同居?」

「呃、就說我還沒說完話你都打斷我!害我重要的事情沒講到!我們是分租啦!」

「那然後呢?你不去告白,在光棍節、在我這個光棍前面問我怎麼辦,是要幹嘛?」

「……我不知道啦……」

朋友沮喪地靠著牆,看起來是真的很失落。

想想也是,跟喜歡的人分租,也算是同居。現在人要搬走了,當然是很難過。

…是說我記得那傢伙住的是小套房,唯一的一間空房間被改裝成異空間了,那人是睡在哪?

FUCK、現在有分租是睡同一張床的嗎?

不行、越想會越火,先等這傢伙振作起來後再拷問。

「走一步算一步啊,既然人家還沒搬走,你就找一個機會快點告白,求人家不要走啊。」

 

「…嗚、求求你不要走──」

朋友突然跪下來抱著我的大腿哭著,我冷冷地看著他。

「哼、你求我也沒用。滾開!」

「不──不要走──我有你的孩子了啊!」

「什麼!這……哼!就算這樣也不關我的事!我怎麼知道真的是我孩子嗎?」

「你在說什麼…碰我的只有你啊──」

「滾開!」

「警察先生!這邊!這邊有兩個神經病──」

「你們!跟我過來、居然擅自從醫院跑出來!說、是哪間醫院的?」

「「幹!我們是正常人啦!」」

 

光棍節過了一個禮拜後,我突然想到朋友之後不曉得怎麼樣了,都怪那天他發瘋害我們被當作神經病抓走,害我失去拷問他的機會。

事不宜遲,我還是趕快打電話問問他。

『喂?衝啥?』

「啊你之後怎麼樣了?」

『啥?』

「你那喜歡的人啊?」

『喔……說到這個、我們正式同居了呵呵呵呵──』

FUCK、我恨上帝。這種神經病居然有人要?

「……呵呵、你再說一次。」

『不要羨慕啦──我們同居囉呵呵呵呵、啊啊啊啊啊啊──』

『你在跟別人說什麼啊?嗯?說什麼啊、再說一次。』

『啊、不……啊啊啊啊、饒命啊──啊啊啊』

喀、電話掛了。

我沉默地看著手機,對著手機膜拜三次,希望朋友一路好走。

不過、剛剛那個聲音,好像是男的啊…幹、不管男的女的,脫團了都該死啦!

吼!我才不羨慕呢──我也要脫離光棍啊!

 

本帥哥,今年二十八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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